文、图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 通讯员 许曼 郭文静 徐子洋
今年1月1日,《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》正式实施。新标准生效以来,截至3月15日,拱北海关已检验验放进口牙刷及冲牙器等口腔器具类产品逾360万支,检出不合格进口儿童牙刷2万余支,并责令企业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处理。
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指标直接涉及到口腔健康和人身安全,备受广大消费者的关注。据悉,今年实施的新标准替代了原有的《牙刷》(GB19342-2013)、《儿童牙刷》(GB30002-2013)等三个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强制性内容,适用范围增加了注胶毛牙刷、电动牙刷以及冲(洗)牙器等各类口腔器具,同时还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限量要求、电动牙刷的安全要求等。
“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,对牙龈表面及口腔软组织造成损伤。对查获不合格商品,拱北海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严格实施后续处置措施,严防不合格商品流入国内消费市场。”拱北海关商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。
据悉,近年来,拱北海关聚焦涉及“安全、卫生、健康、环保”等质量安全检验项目,重点关注进口儿童牙刷等敏感商品,加强风险监测及预警,查发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处理。在新规出台实施前后,海关有针对性地开展“一企业一辅导”普法,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新标准的合规准备,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。
拱北海关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选购进口牙刷及口腔器具时,应观察是否有中文标签,尤其在选购儿童牙刷时,应根据标签明示的适用年龄范围选择合适的产品,同时,也应尽量避免选择具有易脱落小零件的口腔器具类产品。
来源 | 羊城晚报·羊城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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